
公告日期:2025-08-01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四次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 :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达刚控股
股票代码 : 3001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星村公路 700 号(上海新海经济开发区)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嘉兴智慧创业园 9 号楼 B 座 5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陈可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通讯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
一致行动人 : 孙建西
住所 : 西安市雁塔区****
通讯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一致行动人 : 李太杰
住所 : 西安市雁塔区****
通讯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权益变动性质 : 增加(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修订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告了《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告了《达刚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达刚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二次修订稿)》、于 2025 年 6 月6 日披露了《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次修订稿)》。
现基于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事项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情况进行修订,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根据法院裁定司法拍卖的进展及英奇(杭州)企业总部管理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对风险提示等部分进行修订
详见本报告书之“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部分。
二、更新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可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要关联企业情况以及一致行动人涉及的重大民事诉讼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三、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公司未清偿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四、更新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之“第四节 资金来源”。
五、更新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数据
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下文楷体加粗部分。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上海曼格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陈可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且双方互为一致行动人;同时,孙建西、李太杰因表决权委托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
二、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准则第 15 号》《信息披露准则第16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并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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