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5-086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70 号文批复,公司于 2022 年
3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7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0,763,769.4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479,236,230.55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 年 3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361Z001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76,405.40 万元(其中: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3,481.78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32,923.62 万元),支付银行手
续费 1.59 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 4,678.32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71,518.22
万元。购买券商理财产品 41,00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1,8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3,394.9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交通银行厦门升平支行 352000670013000861730 57.64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37510180800685116 4,439.21
中国银行南昌湾里支行 197753651435 7,165.66
建设银行南昌新建支行 36050152025000002121 1,500.50
光大银行南昌顺外路支行 50100188000975366 231.95
光大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50023888000004655 0.00
光大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50022788000000863 0.00
光大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50021488000050492 0.00
浦发银行厦门翔安支行 36070078801500000791 0.00
交通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395067000015003007447 0.00
光大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50020188000872534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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