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会于 2025 年 9 月
4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邬建斌先生主持,各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上市地点
董事会同意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市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部门批准/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QIBs)进行的发售;及/或(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及流通比例规定或要求(或豁免)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授予承销商/全球协调人不超过前述 H 股发行股数的 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 H 股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中国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对象
本次 H 股发行的对象包括中国境外(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外国)机构投资者、企业和自然人,以及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的整体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按照国际惯例,通过市场认购情况、路演和簿记结果,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和整体协调人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发售原则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决定。配发基准会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可能有所不同,但仍会严格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配发股份也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会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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