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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8 16:05:06 股吧网页版
双林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
070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参加
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斌先生主持,各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
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的境外融资能力,扩充公司战略规划产品的产能,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事宜将在符合香港法律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需要,公司制定了《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该工作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后生效并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确认或追认公司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并上市框架、原则和决议有效期内,单独或共同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公司注册处等)的意见、并结合市场环境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及相关议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 H 股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包括币种、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比例、超额配售事宜、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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