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监事会
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行海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的境外融资能力,扩充公司战略规划产品的产能,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事宜将在符合香港法律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
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且公司近期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因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608.72 万股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以及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定向发行491.4197 万股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相应变更,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及对《公司章程》相关附件涉及的条款同步进行变更,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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