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华伍股份”)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379,31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50
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大华验字[2021]000851 号),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481,132.0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9,518,863.00 元。
(二)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695.64 万元,募集
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1,114.34 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5.49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 39,370.59 万元,其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为 38,256.25 万元,尚未投入的利息收入 1,114.34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已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已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已经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公司一次或连续 12 个月内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该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授权保荐代表人可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分别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安德科技,2022 年 5 月,为便于公司及安德科技对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开立的“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进行管理和具体使用,在公司已经开立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基础上,安德科技又在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开立了“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作为安德科技具体实施“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对接账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与安德科技、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就对接专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变更了募投项目“年产 3000 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该项目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从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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