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5-058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20,000,000 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系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实际影响需以二审法院最终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已对本次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案件诉讼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2 月 17 日,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
子公司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刚”)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收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公司现收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08 民初 3560 号)。
二、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1、受理机构: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2、诉讼当事人
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被告一: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3、法院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
七十六条、第六百八十八条、第六百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四十六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
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
归还原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贴现款 20,000,000 元,以未付贴现款为
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逾期罚息直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2)被告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诉讼、仲裁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
仲裁事项共 4 起,涉及金额 5,387,027.03 元,具体情况如下:
提起诉讼的
受理日期/收 诉讼机构名称及所
序号 起诉方 被诉方 案由 涉诉金额(元) 诉讼阶段
到起诉状时 在地
间
合肥亿诚新能源有
欧昊新能源 限公司、民乐金源
电力(甘肃) 恒发新能源科技有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 买卖合同
1 2025/7/27 4,566,885.38 诉前调解
有限责任公 限公司、甘肃国能 法院 纠纷
司 东晟新能源有限公
司
江苏翔盾保 苏州金刚光伏科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 保安服务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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