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5-057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财务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关于本次重整财务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财务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2、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酒泉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酒泉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酒泉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预重整概况
2024 年 7 月 8 日,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刚
光伏”)收到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
((2024)甘 09 破申 1 号、(2024)甘 09 破申 1 号之一),酒泉中院决定对公
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
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4 年 7 月 9 日,临时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全国企业破
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布《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暨公司预重整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截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临时管理人共收
到 34 家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4),根据《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的相关安排,结合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昊集团”)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本次重整确定由欧昊集团作为重整产业投资人。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临时管理人与产业投资人欧昊集团签署《重整投资协
议》。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5),经产业投资人欧昊集团推荐,上海弘琪云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琪云创”)作为重整投资人暨产业合作伙伴共同参
与公司重整投资。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临时管理人及产业投资人欧昊集团
与重整投资人弘琪云创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根据《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相关安排,产业投资人结合与意向财务投资人沟通、磋商情况,指定 17 家主体为重整财务投资人,其中 16 家为: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宁波泓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律光星图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虞仲灿、华朴致远(北京)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盛源亨泰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南京骞豪船舶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华楚投资有限公司、俊富信息产业发展(无锡)有限公司、北京珂珞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晨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前述 16家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其中 1 家仍在履行协议签订
程序中。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临时管理人及产业投资人欧昊集团与前述 16
家重整财务投资人及其明确的持股主体分别签署了《重整财务投资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
(一)财务投资人:中国银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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