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总经理的行为,确保总经理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其行为规范必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拟被聘任或就任时应签订履职承诺书。
第四条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行为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授权协助总经理工作。在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副总经理一人代行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在一年内计划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共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百分之二以下的事项;
(九)签发日常经营管理的有关文件,根据法人代表董事长或公司董事会授权,签署公司对外有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十)拟订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用工计划;
(十一)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解聘、升级、加薪、奖惩与辞职;
(十二)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三)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拟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董事会审议。
(十四)如总经理是公司董事,则应出席董事会会议,否则,应列席董事会
会议。
(十五)《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在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总经理办公会
有权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批(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下,或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 0.5%的关联交易。
3、如总经理作为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无论交易数额大小均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八条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使以下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完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履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职权;
(二)根据总经理的分工和授权开展工作,并对授权分管范围内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
(三)负责在分管职责范围内根据授权决定资金、资产运用及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签署合同;
(四)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管理计划,制订分管范围内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五)负责制订并落实分管部门内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
(六)提名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助理级及以上的部门管理人员;
(七)决定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助理级以下人员的聘用、解聘、定级与奖励方案;
(八)总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公司制定书面授权书明确总经理对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授权。
第十条 总经理负责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实行。
第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拟定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总经理在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规定时,可以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二条 总经理组织制订的有关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包括岗位责任、考勤、人员录用原则、考核标准、聘任及解聘程序、劳动合同签订等)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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