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银之杰
股票代码:3000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学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何晔按预披露计划实施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5年6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张学君在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之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银之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并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9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10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2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3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4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备查文件......17
附表...... 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指 释义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银之杰 指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8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学君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张学君
曾用名: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110101194009******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的任职经历: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未曾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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