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默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默科技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5 年 8 月 5 日
2、培训地点:海默科技北京会议室
3、培训方式:现场会议及线上会议
4、培训人员:庾茜、靳朝晖
5、培训对象:海默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
二、本次培训的方式及内容
东方证券向参加培训对象展示了培训课件,通过讲解培训讲义、问题答复、自主交流等方式,围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核心规则,对海默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重点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进行培训。
因公司原控股股东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苏占才先生、股东窦剑文先生与范中华先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范中华先生。本次培训中,保荐机构针对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对培训对象进行了专项培训。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促使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培训对象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工作规范和信息披露要求。此次培训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一凡 庾茜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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