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21:13:17 股吧网页版
奥克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
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选的独立董事熊焰韧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提供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询证确认,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专业性、独立性、投资者保护等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朱建民先生、董振鹏先生、刘兆滨先生、宋恩军先生、黄冠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会超过公司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对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朱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 选举董振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 选举刘兆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 选举宋恩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5 选举黄冠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综上所述,同意提名朱建民先生、董振鹏先生、刘兆滨先生、宋恩军先生、黄冠雄先生5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拟提名卜新平先生、任建纲先生、刘国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卜新平先生、刘国城先生都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建纲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