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一)《公司章程》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说明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根据《公司法》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 修订要求,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拟取消监事会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设置,删除“监
东可以起诉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 诉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
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 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根据《公司法》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 要求,股东大会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修改为“股东
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会”;根据《上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市公司章程指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引》,修改“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开发行股份”与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非公开发行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股份”相关表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述。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法》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要求,股东大会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修改为“股东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 会”。
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份;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根据《公司法》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 要求,股东大会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 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 修改为“股东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会”。
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授 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的授权,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决议。 议。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申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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