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
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参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孙公司陕西蓝石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陕西蓝石”)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参与被担保人陕西蓝石的生产经营、投融资决策等重大事项并能及时了解其财务状况,充分掌握其现金流变动情况,其未来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且陕西蓝石的控股股东陕西蓝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共同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全额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该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熊焰韧 杨向宏 卜新平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