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0]99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采用
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为 48,000,000 股(发行价格 12.5 元)。由 17 个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投入,出资方式为货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 6598 号”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该验
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转付的最终配售对象缴付
的募集资金 6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4,141,218.3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585,858,781.7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48,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37,858,781.70 元。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895.72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51,122,647.32
减: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向 51,121,769.32
结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1,121,769.32
加:募集资金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2,017.7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895.72
注: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账户所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7 月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账户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632242404 募集资金专户 951.3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632241696 募集资金专户 303.2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 110906968610205 募集资金专户 1,641.17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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