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8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5-028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7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姜骞先生、李雪梅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业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贸易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授信要素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上述授信业务额度使用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预计不超过100万元(最终业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9642586E
3、成立日期:2012-07-06
4、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三层
5、法定代表人:于志伟
6、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海国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2,130.31 2,1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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