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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8 16:33:04 股吧网页版
海新能科: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8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07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07月1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志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业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贸易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具体授信要素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上述授信业务额度使用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支付担保费总额预计不超过100万元(最终业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姜骞先生、李雪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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