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31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天和永磁 2023 年度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川智慧”)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赣州天和永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永磁”)2023 年度业绩补偿款 3,466.66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2022 年 6 月,公司与交易对方陈久昌、周钢华、舒金澄签署《关于赣州天
和永磁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以21,439.57 万元人民币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天和永磁 67%的股权。交易对方承诺天和永磁(含合并报表的子公司)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实现经审计后的实际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600 万元、4,100 万元和 4,600 万元,三年累计实际
净利润不低于 12,300 万元。在业绩承诺补偿期间,如天和永磁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 年度实现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指标的 90%,2022年度及 2023 年度累计实现实际净利润未达到两年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90%,2022年、2023 年、2024 年三年累计实现实际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100%,则交易对方应依照各自转让天和永磁出资份额占交易对价对应比例承担补偿责任,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业绩补偿方对业绩补偿义务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如其任一方无法或拒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公司有权要求处置质押股票,并从股票变现收入中优先抵扣业绩补偿款。
二、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4月18日出具的《关于赣州天和永磁材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4]京会兴专字第00020007号),天和永磁2022年度及2023年度累计实现实际净利润为
5,711.15万元,业绩承诺实现率为74.17%,触发业绩补偿条款。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2023年度,业绩承诺方合计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3,466.6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天和永磁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5)。
三、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近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制执行方式处置了业绩承诺方周钢华持有并质押给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业绩承诺担保的部分三川智慧股票,并将处置股票所得款项 3,466.66 万元转账到公司账户。至此,公司已成功收回天和永磁 2023 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款。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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