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5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73,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869.8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2,130.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月 1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1728 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0 号)核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0,581,039 股,发行价格为 9.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98.11 万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29,401.8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78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 2025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 2,321.45 万元。截止到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9,467.68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4,985.7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尚未使用的金额中,未有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20,000 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制度要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公司
定期由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会、
监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
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
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8110701012801971766 45,117,376.7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8110701013202800832 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73939999 4,740,042.93
合 计 49,857,4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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