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目 录
释 义 ...... 2
正 文 ...... 10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 10
二、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主体资格...... 19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42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43
五、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 46
六、标的资产...... 54
七、债权债务处理...... 86
八、职工安置...... 87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87
十、海兰信的信息披露...... 89
十一、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90
十二、《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 91
十三、结论性意见...... 99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海兰信/北京海兰信/公
指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海南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三
海兰寰宇、标的公司 指
亚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海兰寰宇 100%股权
海兰信拟进行的资产重组行为,包括发行股份及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本次交易项下,海兰信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指
金购买资产/本次发行 方式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行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募 海兰信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指
集配套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行为
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申合信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创海成信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瀚博源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寰曜共拓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清控银杏光谷创业投资基金(武
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水木领航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义江海汇创业投资合
交易对方 指
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宇天科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海南陵水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海南梦鑫顺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永诚策信息工
程有限公司、凌冰、李渝勤、施水才、北京清杏
瑞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 17
名交易对方
业绩承诺方 指 申信投资、寰曜共拓以及创海成信
本次交易的总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交易对价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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