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 15 时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 15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9 号恒通国际创新园 C9 楼公司会议
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文权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4 人,共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80,780,609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937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1,52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0,305,38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1394%。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1,529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1,085,98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0766%。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52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9,317,83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5.0690%。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都”)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2,949,6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60%;反对 4,621,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3%;弃权 3,514,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4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71,181,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26%;反对 4,621,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72%;弃权 3,514,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4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02%。
表决结果:经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312,571,5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83%;反对 4,776,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76%;弃权 3,737,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73,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4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70,803,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518%;反对 4,776,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37%;弃权 3,737,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73,54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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