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整体修订内容:相关条款中所述“做出”相应修订为“作出”,“制订”相应修订为“制定”,“或”相应修订为“或者”,部分公司内部部门名称调整,以及因为法规修订导致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表述变动等。前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若原《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不再逐条列示。《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符号调整、文字顺序调整等也不再逐条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委内政股批字 公司经内蒙古自治区经贸委内政股批字
(2001)65号文批准,由北京福麦特技术发 (2001)65号文批准,由北京福麦特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发起人变更设立( 展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发起人变更设立(
福麦特公司为主发起人); 福麦特公司为主发起人);
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号:1500002105375。 信用代码:91150000733284733B。
第五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乌兰察布盟集 第五条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
宁市解放路103号,邮政编码:012000。 布市集宁区解放路103号,邮政编码:
012000。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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