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经认真审阅及全面充分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三、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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