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初始设立时总人数不超过 59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出资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9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6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9)。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709,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22%,最高成交价为 3.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5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 10,029,85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的股份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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