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300043 证券简称:星辉娱乐 公告编号:2025-032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2,709,100 股不享有参 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44,198,401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709,100 股后的
1,241,489,3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241,489,301 股×0.1 元/10 股=12,414,893.01 元(含
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 =12,414,893.01 元÷1,244,198,401 股×10 股=0.099782(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0099782 元/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5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股本总数1,244,198,401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709,100股后的1,241,489,3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414,893.0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人民币(含税)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44,198,401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709,100股后的1,241,489,3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2日;
除权除息日:2025年7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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