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公司章程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在原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70337747XE。
第三条 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核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80 万股,于 2009 年 12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Hithink RoyalFlush Information Network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 18 号,邮编 31002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76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我们的专业服务、网络平台和系统培训,帮助用户建立适合自己的、科学的投资模式,寻找机会、规避风险、稳定获利。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计算机、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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