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19:25:08 股吧网页版
*ST天龙: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 天龙 编号:2025-048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5:00 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主持人为董事长郭泰然先生。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 号:2025-047)。

本议案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
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金额合计 5,996,673.87 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半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2025 年半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本议案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
(2025)第 013824 号】,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 经营业绩不满足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444.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时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日,
公司激励计划的原 47 名激励对象中,共计 2 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
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予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合计 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本次作废 448.4 万股限制性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