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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5 20:09:14 股吧网页版
机器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5-044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二、《公司章程》主要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条数 修订前 条数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第一条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第一条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条数 修订前 条数 修订后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
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程。 章程。

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裁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为公司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第八条 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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