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5-045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
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2025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
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 33 号,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C1 办公楼会议中心 1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1.00 √
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2、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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