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13赞 8阅读 3313600037:歌华有线关于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
评论 13赞 8阅读 3313
600037:歌华有线关于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查看原文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5-002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委宣传部以京财税[2014]2907号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转制文化企业,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
据此,公司2014年1-9月已计提的所得税费用92,942,669.83元(按25%企业所得税税率计提),将予冲减,相应增加公司净利润92,942,669.83元。另外,10-12月不再计提所得税费用。
此前公司披露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的相关内容。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披露的《政策事项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600037:歌华有线关于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查看原文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5-002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委宣传部以京财税[2014]2907号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转制文化企业,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
据此,公司2014年1-9月已计提的所得税费用92,942,669.83元(按25%企业所得税税率计提),将予冲减,相应增加公司净利润92,942,669.83元。另外,10-12月不再计提所得税费用。
此前公司披露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的相关内容。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披露的《政策事项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