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20:21:12 股吧网页版
ST银江: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ST 银江 公告编号:2025-067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以
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7 日 09:15 至下午 15:00。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06 人,代表股份223,253,6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09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110,897,30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9550%;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 499 人,代表股份 112,356,3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386%;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 505 人,所持股份 141,742,2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8364%。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韩振兴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彭小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745,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67.5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234,2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8.8451%。

表决结果:彭小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蔡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942,5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64.92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431,1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4.7510%

表决结果:蔡暘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樊秒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19,3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31.67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719,3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9.8929%

表决结果:樊妙妙女士未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刘入江律师、吴睿卿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