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5-055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8月 5日9:15 至 9:25、9:30 至11:30,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5 日 14:30
在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 188 号爱尔大厦 B1 层国际会议厅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李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34 人,代表股份 5,444,842,40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84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325,396,67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31,363,178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294,033,492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975,809,75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3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24 人,代表股份 469,032,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04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31 人,代表股份 475,711,93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679,28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24 人,代表股份 469,032,65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6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提案 1 项,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37,836,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3%;
反对 5,74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5%;弃权1,260,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8,705,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72%;反对 5,74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078%;弃权 1,260,49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5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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