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25-41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0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与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资本”)签署了《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公司拟向工控资本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46,905,000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2,420.59 万元。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5 年 08 月 07 日
(二)协议主要内容
1. 双方确认同意对原合同相关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1)原合同第一条之第 1.5 款修改为: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46,905,000 股
(含本数),不超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数量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应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原合同第二条之第 2.1 款修改为:
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为不超过 46,905,000 股(含本数),认购款项为不超过 224,205,900.00 元,最终认购款项为公司实际发行数量乘以发行价格。
2. 除本协议第 1 条约定的上述修改事项外,原合同其他内容不变。原合同
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适用本协议的约定;本协议未约定事项,仍执行原合同相关约定。
3.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满足原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后与原合同同时生效;如原合同解除或终止,则本协议自原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自动解除或终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0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
议本次发行涉及的公司与工控资本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相关事项,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07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次发行涉
及的公司与工控资本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相关事项,
全体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同意通过相关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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