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保函事项提供反担保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近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委外开具保函事项提供反担保,及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与中国船舶工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贸”)签署了 6 艘 7,350DWT 多用途杂货船项目建造合同及对应的《船舶出口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拟为大津重工就上述主合同涉及保函事项向中船贸提供合计不超过 5,940 万美元的反担保,预计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约为 42,422.29 万元(以
2025 年 8 月 12 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金额将以担保发生时汇率进行折算),并与中船贸签署
了《担保(保证)合同》。该反担保生效情况将根据实际保函生效日逐笔生效。
2、鉴于大津重工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已经届满,本次拟继续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含)17,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1 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额不超过(含)17,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3、鉴于大津重工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即将届满,本次拟继续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借款人民币 990 万元,期限不超过(含)2 年,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将为上述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99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4、大津重工拟向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含)7,500 万元人
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及 6,428 万元人民币的保函,期限不超过(含)5 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
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将为上述事项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含)12,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5、大津重工拟以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693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本金余额不超过(含)693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
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孙)
公司 2025 年度可使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4 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 3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均可根据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列表主体),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期限为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 606 号
法定代表人:占金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船舶、节能环保设备、钢结构、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船舶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港口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技术服务;船舶设备及配件研发、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机电设备销售;货运港口服务;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船舶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船舶和海洋工程研究开发和设计建造等
股权结构:天海防务持有其 100%股份
与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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