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25-08-05 18:38:40
发布于 上海
这次公告对中长期影响有限,不构成实质性利空。
具体解读:
中性因素
• 转让方式特殊:询价转让是面向特定机构投资者的非公开协议转让,不直接在二级市场抛售,不会形成即时抛压。
• 比例可控:2.65%的减持比例不算大,且分两次实施,稀释效应有限。
• 价格有底:70%的折价下限(假设当前股价为基准,折价最多30%)对机构仍具吸引力,不会引发恐慌性抛售。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