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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19:54:10 股吧网页版
探路者: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发行人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核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及其控制的企业通域合盈。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及其控制的企业通域合盈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及其控制的企业通域合盈已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需回避表决。
四、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7.2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65,110,655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3,000.56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对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及其控制的企业通域合盈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及其控制的企业通域合盈承诺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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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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