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乐普医疗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741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638.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3,800.0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 1,390.75 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97.03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2,212.21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募集完毕,划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619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将原“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
目”中部分子项目中的“海外区域研发”部分调减,涉及募集资金共计 37,100.00万元。调减的募集资金用于:1、调增原募投项目子项目“1.1 新一代生物可吸收冠脉支架(中国区域)、1.3.2 ACS 药物球囊(中国区域)、1.3.3 PTCA 药物球囊(中国区域)、1.4.1 PTA 药物球囊扩张导管(中国区域)、1.4.2 膝下药物球囊(中国区域)”,投资金额 8,100 万元;2、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提供专项借款或增资与提供专项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新增募投项目,其中19,400.00 万元用于转投新增项目“电生理植介入研发”,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乐普医学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电”);其中 9,600.00万元用于转投新增项目“生物类似物司美格鲁肽研发”,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药业”)。具体内容披露于 2025 年 4月 19 日公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事项的公告》。该
事项已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乐普转 2”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乐普医电、乐普药业已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人、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后项目投资金额
1 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 115,000.00 86,000.00
新器械研发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48,800.00 48,800.00
3 电生理植介入研发 - 19,400.00
4 生物类似物司美格鲁肽研发 - 9,600.00
合计 163,800.00 163,8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