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5-074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分配基准为 2025 年半年度。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3,369,384,556.2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0,925,899.8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93,101,232.3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5 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39,310,123.24 元,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3,791,109.14 元。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情况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27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0,611,391 股,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215,700 股。按
公 司 总 股 本扣 减已 回 购 股 份 后的股本 进 行 测算 ,现金 分红 总额 暂为
300,012,648.71 元(含税)。
自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275(含税)的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定了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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