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5-067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8 月 21日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
议应出席监事 2 名,实际出席监事 2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 1
名。会议由监事王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686.83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27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为1,880,611,391 股,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215,700 股。按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额暂为 300,012,648.71 元(含税)。
自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275(含税)的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董事会制订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的需要。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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