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好,请问公司是否还实施监事会制度?还是已经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来承接监督职能?如还在实施,请问26年1月1日前的政策过渡期结束前能做相关调整吗?
宁通信B: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撤销监事会。目前公司正在安排监事会撤销的相关事项。监事会撤销后,将由公司董事会所属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根据规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为落实上述规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修订本公司章程及其他10余项相关制度。预计年底前完成监事会撤销的全部工作。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撤销监事会。目前公司正在安排监事会撤销的相关事项。监事会撤销后,将由公司董事会所属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根据规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为落实上述规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修订本公司章程及其他10余项相关制度。预计年底前完成监事会撤销的全部工作。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7-28 08: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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