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2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文昌路19号)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
层)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0年8月24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豫
园股份”)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
许可【2020】1643号)。
2、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规
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其中基础规模10亿元,可超额配售规
模不超过10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3亿元。
3、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信用等级为AAA,品种二的信用等级为A-1。本期债券发
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合计3,640,716.09
万元;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34,519.10万元、342,228.93万元和390,615.06万元,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55,787.70万元(2017年、2018年和2019年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债券利息的1.5 倍。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信用等级为AAA,品种二的信用等级为A-1,中诚信国际
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
不定期跟踪评级。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其中品种一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
行规模10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10亿元的发行额度,品种二发行规模为3亿
元。本期债券面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
询价簿记的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
内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8月25日(T-1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专业投资者
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于2020年8月26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品种一信用评级为AAA,品种二的
信用评级为A-1,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
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
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
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0、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 手
(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
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
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
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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