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23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四期)
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 2019 年修订)、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2015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
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
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以及
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
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2019 年修订) 的规定, 本期债券依法发
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
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 等
有关章节。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 “ 本公司” 或“公
司” )本期债券品种一评级为 A-1,本期债券品种二评级为 AAA, 公司主体长
期信用评级为 AAA。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股东权益合计为 589.37 亿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586.17 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3.7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3.03%(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买
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 ;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为 42.02 亿元(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
参见发行公告。
二、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
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公司债
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
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证券公司经营状况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及其短期运行趋势都有较强的
依赖性。如果证券市场行情走弱,证券公司的经纪、投资银行、自营和资产管理
等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证券市场行情受国民
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波动而导致收入和利润不稳定
的风险。
四、公司 2017 年、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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