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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0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16380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02

股票简称:海通证券 股票代码:60083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2020年公开发行

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20 年 6 月 2 日

2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海通证券”)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0] 612号)。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

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第三期发行,本

期债券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期债券无评级。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截至2020年3月31

日)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合计1,430.45亿元;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

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6.18亿元、52.11亿元和

95.23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7.84亿元(2017年、2018

年和201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债券利

息的1.50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5、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7、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面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的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6月3日(T-1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

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于2020年6月4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3

9、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

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

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

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

下发行”中“(六)配售”。

11、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

(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

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

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

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

市时间另行公告。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

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

不得参与发行认购。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

理办法》、《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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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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