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8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55045.SH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 2 号 1 幢 1111 室)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 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2023 年 6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股份”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重要声明 ...... 2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6
第三节 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7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4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15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16
第七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17
第八节 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以及本息偿付情况...... 18
第九节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0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1
第十一节 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事项的说明...... 22
第十二节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况...... 27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债券名称: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本期债券”或“本期公司债券”)。
二、批复文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31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18 豫园 01(155045.SH)。
四、发行主体: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
五、发行规模:20 亿元人民币,截至 2022 年末,债券余额 5.25 亿元人民
币。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票面利率(当期):4.65%(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3 年 11 月 25 日)。
九、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十、起息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
十一、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如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
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三、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十四、债券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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