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19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债券代码:155045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1 年票面利率调整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适用的票面利率:4.97%
? 调整后适用的票面利率:4.65%
? 调整后的起息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 32 个基点,即 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5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6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为保证调整票面利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 债券简称:18 豫园 01
3、 债券代码:155045
4、 发行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发行总额:20.00 亿元
6、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4.97%。在债券存续期限第 3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 起息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
9、 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25 日止;如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止。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1 月 26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 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票面年利率为 4.97%。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4.65%,并在存续期
的后 2 年(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5 日)固定不变。本期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文昌路 19 号
联系人:戴觅觅
联系电话:021-23028620
2、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联系人:徐恩润
联系电话:010-56800318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人:发行人业务部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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