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27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31 号核准, 上海豫园旅游商
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公司
债券,可分期发行。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
根据《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 本期债券
共设两个品种(两个品种之间双向互拨)。 品种一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
全部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结束,品种一实际发行金额
20 亿元, 票面利率 4.97%。 品种二实际发行金额 0 亿元。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 为《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 为《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 为《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