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8-21
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中期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
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中期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一、 公司概况
公司法定名称: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泽华
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大墙东街 178 号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捌佰捌拾捌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土地资源整理;危旧房改造;投资建设资金运作
的咨询;代理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上
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证
经营)。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成都市青羊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
室。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甘露
联系地址:成都市草堂东路 45 号
联系电话: 028-87374982
传真: 028-87364991
邮政编码: 610071
信息披露网址:
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 公司财务状况
本公司 2015 年中期会计报告见附表。
三、 已发行债券情况
本公司已发行 2015 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债券,发行要素如下:
1、债券名称: 2015 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债券。
2、发行总额:人民币 6 亿元整(RMB600,000,000 元)。
3、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
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7 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
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本期债券的最终票
面年利率为 6.0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
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4、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
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
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
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
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7 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
还债券本金。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
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
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
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5、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 2015 年 3 月 20
日。
6、付息日: 2016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
7、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8、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9、债券信用等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主体的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级。
四、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情形及
相关风险防范、解决机制
本公司不存在上述相关利益冲突的情形。
五、银行贷款本息有无逾期
本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本中期报告出具日未发生银行贷款
本息逾期偿付的情况。
六、未来尚不存在债券按期兑付兑息的风险
尽本公司所知,目前没有迹象表明已发行债券未来按期兑付兑息
存在风险。
七、债券跟踪评级情况说明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跟踪评级报告,本期债券债项信用
等级为 AA 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
八、 涉及和可能涉及影响已发行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诉讼事项
本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的或未决的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
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并且尽本公司
所知,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
政程序涉及或可能涉及影响已发行债券的按期偿付。
九、已发行债券变动情况
本公司所发行的上述债券本期无变动。
十、 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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