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4-15
2015 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
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推荐人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上市地 上市时间15 兴城建 127110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5 年【 4 】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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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言
重要提示:发行人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负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
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
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上市前,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395,648.63 万元, 2011 年至 2013
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 17,004.87 万元,超过本期债券一年应付利息的
1.5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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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大墙东街 178 号
法定代表人:刘泽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零捌佰捌拾捌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04 年 9 月 15 日
经营范围:土地资源整理;危旧房改造;投资建设资金运作的
咨询;代理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上
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
证经营)。
发行人系青羊区人民政府授权青羊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青羊区着力打造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
承担着青羊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
管理等职能。
经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726,323.61 万元,负债总额为
330,674.98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395,648.6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45.53%。 2013 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3,053.41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406.71 万元。
二、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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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成青府函[2004]154 号文批准,发行人由成都市青羊区房产管
理局(简称“青羊区房管局”)和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统一建设办
公室(简称“青羊区统建办”)于 2004 年 9 月共同出资成立, 注册资
本为 1,280 万元,其中青羊区房管局和青羊区统建办的出资比例分别
为 95%和 5%,均为货币增资。该出资于 2004 年 9 月 13 日经四川华
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川华泰会验字[2004]第 9-114号验资报告确
认。
2006 年 6 月,青羊区统建办将其持有的 5%股权全部转让给青羊
区房管局。
2006 年 9 月,青羊区房管局对公司进行货币增资 4,504 万元,
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达到 5,784 万元。该出资于 2006 年 9 月
8 日经四川华炜会计师事务所川华炜验字( 2006)第 8-A-100 号验资
报告确认。
2006 年 11 月, 青羊区房管局对公司增资 15,104 万元,其中以
货币方式出资 482.4 万元,以实物方式出资 14,621.60 万元。本次增
资后,公司注册资本达到 20,888 万元。该出资于 2006 年 11 月 15 日
经四川智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川智诚会验[2006]045 号验
资报告确认。
2007 年 5 月,根据成青府函[2007]75 号文批准,发行人股东变
更为青羊区国资办。
发行人现持有成都市青羊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为 51010500012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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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情况
发行人为依法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青羊区国资办持有其 100%
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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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 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5 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债券(简称“15 兴城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6 亿元整( RMB600,000,000 元)。
四、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置本
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7 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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