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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3-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5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上交所)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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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6年付息公告

由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于2015年3月20日发行的2015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6年3

月20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开始支付2015年3月20日至2016年3月19日期间

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

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2015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银行间简称:“15兴城建债”,代码:

1580047。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15兴城建”,代码:127110。

3、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整(RMB600,000,000元)。

4、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

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7年分别按照债

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年利率为6.0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

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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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

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每

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

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券

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7年分别按照债券

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

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

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

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

计)。

6、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5年3月

20日。

7、付息日: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20日为本期债券

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

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工作日)。

9、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0、债券信用等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主体的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4月16日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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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5年3月20日至2016年3月19

日,逾期部分不另计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6.00%。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

度的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18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

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

度利息。

4、付息时间:2016年3月20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

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

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

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

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

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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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

的投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

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

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

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

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

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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