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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3-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5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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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付息公告

由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发行的 2015 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开始支付 2017 年 3 月 20 日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期间

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

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概览

(一) 债券名称: 2015 年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债券。

(二) 债券简称及代码: 银行间简称:“ 15 兴城建债”,代

码: 1580047。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 15 兴城建”,代码: 127110。

(三) 发行总额:人民币 6 亿元整(RMB600,000,000 元)。

(四)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7 年分别按照

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本

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年利率为 6.0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

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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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

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

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

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7 年分别按照债

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

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

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

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

计)。

(六) 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 2015 年

3 月 20 日。

(七) 付息日: 2016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为本期

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八)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

的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九)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 债券信用等级: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的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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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一)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7 年 3 月 20 日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逾期部分不另计息。

(二) 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6.00%。

(三)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

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3 月 19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

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

年度利息。

(四) 付息时间: 2018 年 3 月 20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三、 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

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

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

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

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

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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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

的投资者, 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

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

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在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 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

息款的划付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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